第一条 志愿者(英文名称为Volunteer)是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为国家、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的人。
第二条 注册志愿者(China Registered Volunteer)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在共青团组织及其授权的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第三条 志愿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四条 志愿者标识。日常通称“心手标”(配图),其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又是英文“Volunteer”的第一个字母“V”,红色,图案中央是手的造型,也是鸽子的造型,白色。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应佩带以全国统一标识为主体图案的标志,志愿者旗帜和服装以红、蓝、白为基本色调。
第五条 每年3月5日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
第六条 注册志愿者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周岁或十六至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注册机构的相关规定;十四至十八周岁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申请注册的,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志愿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社会管理、文化建设、西部开发、海外服务等领域。未满十八周岁的注册志愿者可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注册后,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参与相关志愿服务。
第八条 星级认证制度。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第九条 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