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二卫[2017] 30 号
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规范管理, 现就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包括公车管理及公务租车管理,由校办公室负责。
二、公务用车一般适用于校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参加公务活动、接送学校重要客人、办理有关紧急公务及重大集体活动等公务活动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三、公务用车一般情况使用学校公车,确因故需要租车参加公务活动的,用车部门及使用人需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校分管领导批准报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作好公务租车登记,安排用车;紧急情况下,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承租出车人员凭办公室公务用车登记表及发票办理报销手续,一月一结。
四、校公车执行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向校办公室报告。驾驶员长途出差返回后,应及时向办公室汇报车辆状况,如有故障应及时修复,以备急需用车。
五、学校公车未安排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学校指定车位。
六、严格执行节假日封车制度。因公确需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履行相关公务用车手续后方可用车。
七、校公车驾驶员应保持车辆状况良好。日常维修要经办公室鉴定,并报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的厂点维修;车辆大修须提交大修项目明细表和经费预算的书面报告,报校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八、校公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保持通讯畅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驾驶技能。
九、公务用车人员及校公车驾驶员按学校有关出差管理规定报销出差补助。
十、本规定自2018年1月8日起执行。
武汉市第二卫生学校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1:
公务用车申请单
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 申 请 人 | |||
用车时间 | 起止地点 | |||
事 由 | ||||
分管领导签字 | 校长签字 | |||
附件2:
公务用车登记表
日 期 | 事 由 | 经手人 | 备 注 |